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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动向丨欧委会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正式立案

[罗戈导读]当地时间10月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对产自中国的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的通知,意味着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程序正式启动。

当地时间10月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对产自中国的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的通知,意味着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程序正式启动。该通知包括了市场信息、受调查产品的范围、补贴证据、欧盟相关产品受到威胁的证据、调查程序等多个方面的内容。CCTP整理了其中的关键信息,并就中方回应以及中欧电动汽车发展的补贴政策进行了回顾。

此次欧盟反补贴调查涉及的产品是产自中国的纯电动汽车,主要是用于搭载9人及以下的乘用车,对应的欧盟CN编码为87038010(不含摩托车)。欧盟要求提交有关产品范围信息的相关方必须在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提交。

欧委会认为其掌握了充足的证据证明中国受调查产品生产商从政府提供的多项补贴中获益。其列举的补贴做法包括:直接转移资金和潜在的直接转移资金或债务、政府少收或不收税或(和)政府以低于适当报酬的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

欧委会还提交了其他可能是补贴措施的做法:各类赠款、国有银行提供的贷款、出口信贷和信贷额度或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优惠条件承销的债券、提供优惠出口保险;减免所得税、免征股息税、进出口退税;免征和退还增值税;以及政府以低于适当报酬的价格提供货物(如原材料和投入材料以及零部件)和服务。

欧委会将以上行为编写成了一份“证据充足”的备忘录。同时,它声称,受调查获补贴的进口电动汽车在欧盟市场数量和市场份额出现“显著增长”,且将来还可能大幅增加。

欧委会同时启动“调查期”(2022年10月1日-2023年9月30日)和“审议期”(2020年1月1日至调查期结束)。目前对补贴和损害的调查以及对损害评估相关趋势的审查均已结束。根据欧委会要求,所有希望对该案或与启动调查有关的任何方面发表意见的相关方,须在通知发布之日起37天内发表意见。任何有关启动调查的听证请求须在通知公布之日起15天内提交。(以上信息翻译整理自欧委会官网)

中方回应

对此,商务部10月4日表示,欧方发起此次反补贴调查仅依据对所谓补贴项目和损害威胁的主观臆断,缺乏充足证据支持,不符合世贸组织相关规则。欧方要求中方在极短时间内进行磋商,且未提供有效的磋商材料,严重损害了中方权利。中方敦促欧方从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以及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大局出发,审慎使用贸易救济措施,鼓励以电动汽车为代表的新能源行业深化合作,为中欧电动汽车产业共同发展创造公平、非歧视、可预期的市场环境。

欧新能源汽车补贴历史回顾

中国

回顾中国新能源汽车补贴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2009年。2019-2012年国家启动了“十城千辆工程”,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提供,对试点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的新能源汽车消费给予补助,主要涉及城市公共交通和市政服务领域。2013年起,补贴范围从试点向全国,推广范围由公共领域向私人领域。

2017年,补贴政策逐渐转向推动续航里程的提升,以解决新能源汽车最大的短板。同时,补贴基准逐年退坡,比如《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就为后续补贴政策的调整埋下伏笔。

2018年以后,财政补贴政策进入调整期,新能源乘用车续航里程补贴“门槛”持续上升,推动产业逐步向高质量发展。同时,财政补贴力度也逐渐下降。到2019年,“国补”几乎减半“地补”全面取消。最后,到2022年底,中国新能源汽车补贴已完全退出,新能源车市场已进入充分市场竞争时代。图1 展示了过去多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发展与变化。

来源:电车会制作

图1 中国新能源补贴发展历程

2023年8月17日,工信部公示了2020及以前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的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审核情况,此次补贴清算涉及到的新能源车辆共计376万辆,拟下发补贴资金共计389亿元,其中2022年度共有323万辆,补贴资金306亿元。表1为工信部公布的2022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补助情况。

表1 2022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助资金清算情况

来源:工信部

欧盟

为在2035年实现停售燃油车的目标,在新能源汽车方面,欧洲各国一方面在税收上给予优惠或者减免征收,另一方面对消费者进行补贴或者对配套设施给与资助。奥地利、塞浦路斯、法国、希腊、意大利等国家直接在购买环节给予现金补贴,比利时、保加利亚、丹麦、芬兰、拉脱维亚、斯洛伐克、瑞典7个国家虽不提供任何购买和使用环节的激励举措,但提供部分税收优惠政策。以下列举主要的几个欧洲国家对电动汽车产业的补贴和扶持政策:

表2 部分欧洲国家对电动汽车产业的补贴和扶持政策

来源:根据欧盟官网及网络资源整理

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的蓬勃发展离不开各国政府的政策支持,这里面包括为该行业提供补贴和金融刺激手段等。接下来,我们将密切关注中欧双方如何就此事进行磋商和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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