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戈网
搜  索
登陆成功

登陆成功

积分  

网络货运企业名下能有运输车辆吗?

[罗戈导读]实务中,拥有网络货运经营资质的运输企业名下是否可以存在车辆?假如同时拥有网络货运牌照与车辆,企业如何处理自有运输经营与网络货运经营两种业务模式下的税务问题?

实务中,拥有网络货运经营资质的运输企业名下是否可以存在车辆?假如同时拥有网络货运牌照与车辆,企业如何处理自有运输经营与网络货运经营两种业务模式下的税务问题?本文将就上述问题进行一一探讨。

01网络货运企业名下是否可以有运输车辆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交通部统一制发的经营道路运输的合法凭证,是从事物流和货运站场企业经营时必须取得的前置许可,同时也是传统意义上,企业名下具备合法运输车辆的前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道条》:

第二章,第二节 第二十一条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从事货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货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除外)。

按照《道条》要求,企业可获得经营许可证样本如下:

假如企业需要获取网络货运的经营许可证,需要参照《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从事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以下简称网络货运)经营,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网络货运经营,是指经营者依托互联网平台整合配置运输资源,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道路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网络货运经营不包括仅为托运人和实际承运人提供信息中介和交易撮合等服务的行为。

实际承运人,是指接受网络货运经营者委托,使用符合条件的载货汽车和驾驶员,实际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经营者。

第六条 鼓励发展网络货运,促进物流资源集约整合、高效利用。

需要申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可向所在地县级负有道路运输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提出申请,县级负有道路运输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应按照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的规定,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为网络货运。

可以看到,网络货运其本质是一种道路货物运输服务,获取经营许可证需要满足《道条》的相应要求,但是在上述文件中,网络货运经营者并非实际承运人,其身份与《道条》中“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以及“有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存在一定的矛盾之处。

在申请网络货运经营许可证的实务中,主管部门的要求并非是申请企业自身需具备符合要求的车辆以及驾驶员,而是需要提供一定数量的实际承运人相关信息,也就是不属于申请企业本身的车辆以及驾驶员相关信息,从而满足《道条》中的相关要求。

网络货运的经营许可证样本如下:

由此可见,企业申请网络货运经营许可,并没有规定名下不可拥有自己的运输车辆。只需要按照上述要求具备规定的条件申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因此,当一家企业在拥有普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如果符合网络货运相关要求,理论上也可申领网络货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当一家企业已拥有网络货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如符合普通货运运输企业的相关要求,理论上也可以申领普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同时拥有普通运输以及网络货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样本如下:

02同时拥有“两证”,如何规避税务风险

“两证”指普通的以及网络货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假如某企业拥有“两证”,其可以按照有车承运企业承担承运人责任或实际承运人责任,也可以按照网络货运企业承担承运人的责任(是的,企业作为网络货运平台执行网络货运业务是无法作为实际承运人出现的,关于实际承运人的详细分析请参见《关于实际承运人,你真理解对了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虽然“两证”对应的两种运输业务税率相同,销项并没有区别,但是该企业需要注意,有车承运与网络货运的进项组成是不同的。

对于有车承运业务,企业的运输业务进项及成本列支种类包括:车辆折旧/车辆租赁发票、司机工资、燃油/天然气/电发票、车辆维修/轮胎发票、车辆保险发票、路桥通行费发票等。

对于网络货运业务,企业的运输业务进项及成本列支种类包括:运费(支付给实际承运人)发票、燃油/天然气/电发票、路桥通行费发票以及少量的物流保险发票。(关于网络货运的税务合规分析可参见《网络货运合规全解析》一文)

因此,拥有“两证”的企业需要在经营运输业务时,明确两种类型的运输业务,分业经营,按照法律要求获取合规发票,并进行成本列支才能有效的规避税务风险。

免责声明:罗戈网对转载、分享、陈述、观点、图片、视频保持中立,目的仅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版权归原作者。如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第一时间联系,核实后,我们将立即更正或删除有关内容,谢谢!
上一篇:委托代征、代扣代缴区别是什么?
下一篇: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电子化管理与操作有关问题的答问
罗戈订阅
周报、半月报、免费月报
1元 2元 5元 10元

感谢您的打赏

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

登录

相关文章

2024-11-18
2024-11-18
2024-11-18
2024-11-18
2024-11-18
2024-11-18
活动/直播 更多

【12.7广州线下公开课】仓储精细化管理:从混乱到有序

  • 时间:2024-12-07 ~ 2024-12-08
  • 主办方:冯银川
  • 协办方:罗戈网

¥:2580.0元起

报告 更多

2024年10月物流行业月报-个人版

  • 作者:罗戈研究

¥:9.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