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等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0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开展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时,自行采购并交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在实践中,纳税人开展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取得的天然气、电等相关进项税额,是否也和成品油、通行费一样允许抵扣?
答: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包括交通运输服务等)所购进的相关货物、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等均可以按照规定抵扣进项税额。具体到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中,纳税人提供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所支付或负担的相关进项税额,包括自行采购并交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天然气、电力、通行费等用于完成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均可以按照规定抵扣。
小结:无车承运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油、路桥、天然气、电等可以税前扣除。
UPS卖掉货运后,FedEx也考虑剥离货运,全球公路货运寒冬?
4932 阅读41页PPT深度解读京东物流一体化供应链模式!
1503 阅读8家快递被曝有一半“向上取整”!快递违规收费全清单!
1464 阅读京东物流智狼机器人跑向全国!拣货最快秒级
1290 阅读DPD英国与Yeep!达成战略合作 将新增8000个自提柜
1049 阅读马士基与沙特邮政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945 阅读实用且干货的仓库选仓技巧
960 阅读抖音电商:“茂名荔枝”订单量增长超过21倍
874 阅读杨兴运带队,兴满城市合伙人走进满帮!
914 阅读京东发布自研无人轻卡,注册无人物流商标?刘强东深入汽车圈了?菜鸟、顺丰、京东无人物流车哪家强?
827 阅读